工程地质区域构造稳定性的评价方法
老白博客工程地质记之工程地质区域构造稳定性的评价方法:在进行大型水工建设时,需要对工程地区进行构造稳定性评价并划分出稳定程度的级别。评价的目的是对水工建筑地区未来工程运用期间可能遭受到的现代构造活动和地震活动的影响作出估计。
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的主要内容
1.区域构造背景研究
(1)收集研究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 150km 范围内的沉积建造、岩浆活动、火山活动、变质作用、地球物理场异常、表层和深部构造、区域性活断层、现今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第四纪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 Ⅱ、Ⅲ 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带)划分,复核区域构造与地震震中分布图。
(2)收集与利用区域地质图,调查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 25km 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鉴定其活动性。当可能存在活动断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半径 8km 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50000~1:10000,以评价活断层对坝址的影响。
(3)引调水线路区域构造背景研究按前述(1)进行,范围为线路两侧各 50~100km。
2.活断层活动性质的判定
活断层的判定内容应包括活断层的识别、活动年代、活动性质、现今活动强度和最大位移速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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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地震动参数
(1)坝高大于 200m 的工程或库容大于 100 亿 m3的大(1)型工程,以及 50 年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小于 0.10g 地区且坝高大于 150m 的大(1)型工程,应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对 50 年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小于 0.10g 地区,土石坝坝高超过 90m、混凝土坝及浆砌石坝坝高超过 130m 的其他大型工程,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对 50 年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小于 0.10g 地区的引调水工程的重要建筑物,宜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其他大型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地震动参数。
(5)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工程使用期限内不同超越概率水平下工程场地基岩的地震动参数。
区域构造稳定性分级
区域构造稳定性分级是将一个地区按构造稳定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小区,这样可以供规划设计时选择稳定条件较好的地区,并制定合理的对策和方案。
区域构造稳定性可分为三个级别,其划分依据和各级特征见下图
图中所列的各项指标,需结合坝址及其附近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定,不能以某一项指标作为依据。
基于目前我国水工建筑抗震设计水平,在区域构造稳定性方面,GB504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规定坝址选择宜遵守下列准则。
(1)坝(场)址不宜选在 50 年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不小于 0.40g 的强震区。
(2)大坝等主体建筑物不宜建在活断层上。
(3)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建坝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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